根据《汕头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现就汕头大学校园水电零星维修项目进行自主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要求,且综合实力强、服务质量优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汕头大学校园水电零星维修项目
二、招标编号:STU-GCZB-2025-02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60万元(共3年,每年20万元)
四、经费来源:财政资金
五、招标内容:详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5.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 需提供以下证书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注1: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注2: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是否有效,按证书注册所在省的规定执行。对于在广东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或者已超出使用有效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7.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提供证书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 投标人已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向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报名登记成功。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1.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 有意向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o_ztbzx@stu.edu.cn)报名,为避免遗漏,请以 “报名—汕头大学校园水电零星维修项目” 为邮件主题。
3. 以邮件的附件方式附以下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格式)。
(1)报名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交)。
(5)缴纳税款的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税务局征收税款后从税务系统打印的税票或完税凭证)。若依法免税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向社保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发票或税务局代收社会保障资金后从税务系统打印的税票等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招投标中心对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的核对,仅代表其报名的确认,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小组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当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有疑问时,招标人有权利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5. 投标人递交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投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放,投标人可直接下载本公告附件之招标文件,无需购买。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 投标地址: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文科楼1号梯文南402)。
2. 投标时间:2025年11月24日9:00-15:0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 开标地点: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6. 本项目可接受投标人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也可接受以邮寄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若选择以邮寄方式提交,请在报名成功后按采购人邮件回复的地址和手机号码进行邮寄。投标人务必要求快递公司将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投标地点,不接受校内快递点取件的方式。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损失。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汕头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stu.edu.cn/)招标信息专栏和竞采星竞价采购网(网址:https://www.easyjcx.com/#/integration/)招标信息栏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上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二、温馨提示:
1. 递交投标文件时,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报价资格,请于投标截止前适当提前到达。
2. 为了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报名成功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以邮件方式告知我中心。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十三、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查询:
1. 组织招标: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黄老师(0754-86502558)、邱老师(86502491)
邮 箱:o_ztbzx@stu.edu.cn
2. 监督部门:汕头大学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许老师(0754-86502346)
邮 箱:o_jjs@stu.edu.cn
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
2025年11月3日
附件-汕头大学校园水电零星维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