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拟对“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机构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汕头大学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招标
二、招标编号:2015-026
三、投标人技术要求:
1、投标人应依法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从业经验、售后服务和其它能力;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2、投标人应是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具备国内和涉外知识产权代理资格的服务机构。
3、 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万元。
4、 投标人应具有执业代理人10人以上。
四、投标人商务要求:
1、应包括公司经营状况、资质信息保证说明:具体说明公司规模及代理人结构,涉外申请、无效和诉讼事务情况。
2、应对公司专利代理质量的自我评价:对公司专利代理量、授权量、发明代理量以及结案授权率等情况的说明,重点对近二年公开数据进行说明。
3、应对投标人专利各项服务的流程管理作出说明:包括内部流程管理及制定业务流程管理计划。
4、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包含质量保障措施、故障响应机制、比较完善的服务网点等。
五、投标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项目主要负责人之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价书原件(含服务承诺、服务方案)。
4.针对 “投标人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6. 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
六、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请有意向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将以上所需资料(一正本八副本)盖章密封后于2015年9月23日17:00时前送到汕头大学设备及物资管理办公室。届时,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将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以往业绩、服务方案、投标人资质情况(详见评分标准)。
八、联系办法:
招标单位:汕头大学设备及物资管理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 汕头大学设备办
电 话:0754-86502486、86502497
传 真:0754-82904595
邮 编:515063
联 系 人:林老师、邱老师
项目咨询:汕头大学科研处
电 话:0754-86502582
联 系 人: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