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汕头大学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我校拟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汕头大学E座教学楼四层教室改造工程》设计单位,负责本工程的设计任务。
一、工程名称:汕头大学E座教学楼四层教室改造工程
二、招标编号:STU-JJB20120701
三、工程类型:修缮、改造工程
四、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五、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工程(建筑面积约1490平方米)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相关服务;
2、招标内容:工程内容包括室内外建筑、装饰、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工程设计。
六、报名单位要求:
1、设计单位必须具备汕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
2、具有独立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3、资质范围和等级的标准:投标人须具备承接设计任务所需要的土建、电气、给排水、
空调、消防和装修装饰等专业技能,并且具有消防设计资格的建筑工程设计和建筑装饰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者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相近
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人选一旦确定,在合同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5、信誉良好,投标人以往与本单位招标人无纠纷。
6、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领取招标文件、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
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七、报名资料
1、报名所需资料
(1)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按附表一)、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按附表二);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等证件的复印件一
份;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表三);
(4)项目负责人近两年的业绩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5)资信材料一份(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属优先选择条件);
(6)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限最近3年以内5项工程);
(7)其它相关材料一份。
2、报名资料要求:
(1)以上提交资料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招标人只认可经原件核对的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的资料或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完备资料的,招标人将否认其有效性,由此导致该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该投标申请人自负。公司报名时所提交的资料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司公章。
(2)本公告在汕头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stu.edu.cn)招标专栏和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www.gdcic.net/GdcicIms/)招标信息栏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上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报名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 2012年7月3 日至7月13 日(上午:9:00 至11:30 下午:2:30 至5:30,星期六、日除外)。
报名地点:汕头大学基建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陆先生;
联系电话:0754-82903216 传 真:0754-82902314
九、其他事项
1、设计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澄清函件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凭合法发票收费,投标报价须包含税金和其它服务费。
3、如果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不足3人,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附:相关文件下载
汕头大学基建办公室
2012年7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