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校开展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近期拟对“科学楼511细胞培养室”进行改造,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报名。
一、工程名称:汕头大学科学楼511细胞培养室改造工程
二、建设单位:汕头大学
联系人: 陈先生、陆先生 电 话:0754-82903216
传 真:0754-82902314 邮 箱: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三、工程地点:汕头大学科技楼5层
四、招标内容、规模:
本改造工程的方案设计及施工,改造面积约16㎡,包括墙面封(天棚吊)50mm聚丙乙烯彩钢板面、安装钢化玻璃观察窗、安装淋洗和消毒装置、安装1.5匹分体式空调机、设计通风达到十万级实验室标准、室内照明配电系统改造、地面铺设PVC地板等。
注:改造工程的具体施工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资料为准。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12年7月10日至7月19日(上午:9:00 至11:30 下午:2:30 至5:30)。
七、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文件地点:
报名及递交资格文件地点为汕头大学基建办公室(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邮编:515063),汕头大学将对报名参投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按程序筛选若干企业发给标书,进一步招标。未被选中者,材料不退还,进入招标资料库储备管理。
九、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标准动物细胞培养室设计、施工承包资质;
4、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已通过年审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十、资格审核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由建设单位成立的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及确定正式投标人。
十一、报名需提交资料:
1、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有效授权书。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正本一式一份),《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但有可能影响投标申请人的选择结果。
2、资格审核合格条件的所有要求条件(见第九条)及证明材料(需原件核查的资料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按照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申请人填写的内容、所报数据和材料需真实且在递交截止期前递交。招标人只认可经原件核对的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的资料或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完备资料的,招标人将否认其有效性,由此导致该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该投标申请人自负。如提供不真实材料、弄虚作假,经招标人发现或被投诉且经招标领导小组证实确认,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二、本公告在汕头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stu.edu.cn)招标专栏和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www.gdcic.net/GdcicIms/)招标信息栏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上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在投标报名后,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在正式开标前或开标后经举报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由此引起建设单位一切损失及相关影响的责任。
汕头大学基建办公室
2012年7月10日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