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医学院科研楼建设工程经向汕头市金平区发改局申请投资项目备案(备案号:2015-440511-82-03-005613)获准同意立项。因开展工程图纸设计需要,我校将通过招标选择地质勘查单位负责该建设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现邀请有合格资质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勘察单位前来投标报价。
1 建设单位:汕头大学
2 工程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科研楼建设工程地质勘察工程
3 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汕头大学校园西区山坡地(该工程位于山坡边侧,投标人可自行勘查现场作业条件),建筑物由二幢各四层楼房组成,规划用地面积73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29平方米。 按设计院提供初步布孔方案,建筑物场地内及挡土墙布孔30个,边坡挡土墙布孔12个,总进尺约680米(具体要求见附图)。
4 公告目的:选择合格勘察企业为汕大医学院科研楼建设工程提供地质勘察报告
4.1 分别编制的建筑物场地工程勘察报告和边坡挡土墙工程勘察报告;
4.2 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深度必须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所需技术要求及通过汕头市住建局审图中心的审查。
5 报名企业资质及有关要求:
5.1 工程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或以上勘察资质;
5.2 负责实施地质勘察的专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6 投标所需资料:投标资料一式五份,其中正件一份、复印件四份
6.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6.2 投标函(见附件 ,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为计费基础进行下浮幅度报价;
6.3 企业简介(须附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电邮,传真等);
6.4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及技术负责人证书;
6.5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和授权人身份证;
6.6 负责本工程的勘察人员构架表和人员资格证书;
6.7 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限2012年以后工程,须同时提供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8 企业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材料证明。
7 投标资料要求:投标人的资料统一使用A4幅面纸张,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司公章,同时装入信封密封和加盖骑缝章,并在信封上注明工程和投标人名称及日期。
8 资格审核说明:投标单位必须提交真实的资料,并于建设单位通知的第二天提交必要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上述第6.4项)供校验。投标人填写的内容、所报数据和材料需真实。建设单位只认可经原件核对的投标资料,未能及时提供原件核对的资料或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完备资料的,建设单位有权否认其有效性,由此导致该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该投标人自负。如提供不真实材料、弄虚作假,经建设单位发现或被投诉且经证实确认,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汕头大学将对投标单位的报价进行评审,按程序筛选中标单位。未被选中者,材料不退还,进入资料库储备管理。
9 本公告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www.gdcic.net)发布和汕头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stu.edu.cn)招标信息专栏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上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0 递交报价资料截止日期:2015年7月21日中午十二点
如报名参加报价的投标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建设单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报价时间。
11 递交资料地址:汕头大学基建处(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林先生 电话:0754-86503890、2890
邮编:515063 邮箱: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汕头大学基建处
(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