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为进一步改善教学区基础设施环境,提升办学条件,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近期拟对E座教学楼及法学院的消防设施进行更新和维修,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报名。
一、工程名称: 汕头大学E座教学楼及法学院消防设施改造工程。
二、招标编号:XF2015-XX
三、工程专业分类: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四、项目内容
(一)基本情况:
1、E座教学楼消火栓系统因使用年限较长,泵房内水泵器件老化,出水管道锈蚀渗水,需进行更新和维修。
2、E座教学楼消火栓系统包括:泵房内的两台卧式单级泵、值班室的一套远程控制台及各楼层消火栓箱。该水泵控制系统为早期建设的独立系统,与现有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无控制协议的连接,且工作电压为220V,不符合现有消防规范24V安全电压的要求;
3、近年来,E座教学楼因教学需要进行多次改造,特别是两个阶梯教室的改造,改变了该楼的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结构,扩大了报警覆盖范围,增加了火灾报警的点数,已超过该楼现有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控制器的容量(原控制器为海湾200型),故需将控制器扩容为海湾500型。
4、法学院自动消防报警图文系统使用至今已近十年,系统老化严重,且为较早的操作系统无法升级,近期多次出现故障,已无法正常运行,需进行更新。
(二)实施方案
1、E座教学楼消火栓系统设备更新和维修
(1)水泵房设施更新和维修:
a.更换2台老化的消防水泵,拟采用广州广一或上海凯泉品牌;
b. 泵房地坪平整及排水处理,更换泵房防火门及排气扇,以保持泵房环境干燥通风;
c. 更新泵房内已锈蚀的管道及阀门、法兰等配件,并做好防锈防腐处理;
(2)值班室消防设施更新:
a. 将原自动消防报警控制器海湾200型更换为海湾500型;
b. 将值班室原水泵控制台拆除,其远程控制功能整合到自动消防报警主机中,进行集中控制。
c. 更换现有消火栓箱上的按钮和声光报警设备及相关配套线路,改为带地址码设备,预计需增加58套。
2、法学院自动消防报警图文系统的更新
更新法学院CRT图文系统及1台电脑主机。
(三)项目设备更新和维修清单
该清单中所列内容必须能够构成完整的可正常运行并满足本招标要求的系统,如有遗漏或欠缺请投标人据实补充完善。
E座教学楼及法学院消防设施改造清单
1、E座教学楼消火栓系统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1 消防水泵 单级泵 2 台
2 控制箱 1 套
3 法兰型弹性座峰闸阀 DN100 4 台
4 法兰型消声止回阀 DN100 2 个
5 沟槽异径管 DN80x100 4 个
6 沟槽高径法兰 DN80 4 个
7 沟槽卡箍 DN80 6 个
8 沟槽弯头 DN100 16 个
9 沟槽高径法兰 DN100 14 个
10 橡胶软接头 DN100 4 个
11 镀锌钢管 DN100 15 米
12 压力表组 2 套
13 甲级木质防火门(含闭门器) 2.3平米 1 套
14 10寸排气扇 1 台
15 机房照明 1 项
16 电线 ZRBV10x3 110 米
17 地面凿打、找平及基台修改 1 项
20 海湾消火栓按钮 J-SAM-GST9121 28 套
21 海湾声光报警器 HX-100A 28 套
22 镀锌线管 DN20 730 米
23 双绞线 ZRBVR2x1.5 1700米 米
24 86镀锌接线盒 140 个
25 防火涂料 30 斤
27 海湾火灾自动报警控制主机 500型/484 1 套
28 安装调试费 1 项
29 隔离器 8 块
30 原设备拆除搬运费用 1 项
2、法学院CRT图文显示系统
31 海湾CRT图文软件 1 套
32 计算机(含显示器) 1 套
五、招标项目总体要求
1、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或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和产品;投标方必须有长期优惠供应扩容升级、备品备件的能力;
2、施工:此次招标设备的设计、购置、安装、调试、集成工作,由中标方统一负责完成。投标方需到现场实地勘察,按规范要求进行设备的系统集成工作。保证系统集成的完整性,保证所有提供的工程内容可以完整地实现相关规范要求。投标方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费用及工期安排予以充分考虑和说明;
3、中标方应提供例行的现场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或产品的使用和一般的维护等;
4、验收:本项目工程完工时由双方组成验收小组,按设备和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5、设备保修、保养和维护:中标方对所提供的硬件设备实行二年免费保修,每月定期巡检,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予以响应并给予最佳技术支持,投标方需应答技术支持、响应时间(不多于24小时)和投标方的本地化服务的相应内容;
6、工程估算造价为¥19.50万元。
六、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4、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具有机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近两年内具有3个(含3个)同类自动消防报警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正在施工的工程)的成功案例;
6、投标人在汕头地区必须具备售后服务能力,包括设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
7、投标人(含建造师)最近3年内在汕头大学承包的工程施工任务未有不良记录。
七、 资格审核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由建设单位成立的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参投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及确定正式投标人。
八、 报名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有效授权书。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及附件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一式一份),《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但有可能影响投标申请人的选择结果。
2、资格审核合格条件的所有要求条件及证明材料(需原件核查的资料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按照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申请人填写的内容、所报数据和材料需真实且在递交截止期前递交。招标人只认可经原件核对的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的资料或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完备资料的,招标人将否认其有效性,由此导致该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该投标申请人自负。如提供不真实材料、弄虚作假,经招标人发现或被投诉且经招标领导小组证实确认,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九、本公告在汕头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stu.edu.cn)招标专栏和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www.gdcic.net/GdcicIms/)招标信息栏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上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在投标报名后,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在正式开标前或开标后经举报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由此引起建设单位一切损失及相关影响的责任。
十一、接受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8日上班时间
十二、递交标书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午9~11时
十三、招标单位、地点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汕头大学
地 点: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保卫处
联系人:蔡坤双 电 话:0754-86503436
传 真: 0754-82510504 邮 箱: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汕头大学保卫处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