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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汕头大学拟对校内某单位负责人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现按照《汕头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招标,诚邀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社会审计机构参加投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汕头大学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TU-FWZB-2017-012

3.项目审计基本情况:请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向汕头大学监察审计处索要相关材料(见第九条:联系办法之项目咨询)。本服务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万元。

4.项目审计目的:通过对汕头大学校内某单位负责人任职期间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对其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5.项目实施及时间要求: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签订项目合同,并组成审计组实施审计,在2017年8月20日前提交正式审计报告,并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

6.项目审计主要内容: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 依法依规履行经济管理职责、经济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情况,贯彻执行党、国家和医院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推动本单位事业科学发展情况;

(2) 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3) 预算执行情况;

(4) 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5) 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6) 本单位各类资产的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

(7) 基建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情况;

(8) 债权、债务情况,有无经济纠纷和遗留经济问题;

(9) 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10) 个人遵守财经法规、财务制度以及廉政规定的情况;

(11) 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情况;

(12) 按照审计业务规范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省定点采购审计服务供应商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会计师事务所成立15年以上;承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派驻现场审计人员在5人以上。

3.投标人近三年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业绩。

4.投标人信誉良好,诚实守信,与招标人无业务纠纷。

5.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三、投标所需资料

1.会计师事务所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事务所成立时间、注册会计师人数、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情况等。

2.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等。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项目主要负责人之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报价书原件。

5.服务承诺及审计完成时间。

6.审计工作方案。

7.针对第二款“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9. 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10.按照本款的顺序装订标书,并附自查表于后,以方便评审。

四、公告发布媒介与时间:

本公告在汕头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stu.edu.cn/)招标专栏、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www.gdcic.net/GdcicIms/)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上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五、报名方式: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2017年7月3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报名,为避免遗漏,请以 “报名-汕头大学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XX公司” 为邮件主题(邮箱: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2、以邮件的附件方式附以下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A、报名函(格式见附件);

B、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书的可不提交)。

六、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请有意向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将以上所需资料(一正本五副本)盖章密封后于2017年7月11日上午09:00—12:00时送到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届时,如第一次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三家,招标人发出一次重招公告。若重招还不足三家,按《汕头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本项目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邮寄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11日12时。

开标时间:2017年7月11日15:00时;开标地点:汕头大学行政中心一楼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2,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约后10天内无息退还;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投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审计完成后10天内无息退还。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汕头大学

人民币(汇入)账号:628857760147

开户银行:广东 汕头 中行汕大支行

特别提示:请在汇入单上注明“STU-FWZB-2017-012汕头大学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

八、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将综合考虑投标报价、投标人的商业信誉、以往经济责任审计业绩、审计工作方案、投标人履约能力等,请参考评分标准(附件:招标书)。

九、联系办法:

招标单位: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行政中心103室

电  话:0754-86502988、86502491

传 真:0754-82903697

邮  编:515063         邮箱: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联 系 人:徐老师、陈老师

项目咨询:汕头大学监察审计处

电    话:0754-86502105  邮箱: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联 系 人:柏老师

附件:招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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