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高水平大学实验用房的需要,提升办学条件,经学校批准,拟对12号公共楼梯间安装电梯【货梯】。现按照《汕头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建设单位:汕头大学
二、招标编号:STU-GCZB-2018-013
三、工程名称:汕头大学12号公共楼梯间安装电梯【货梯】项目
四、工程类型:电梯工程
五、工程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校内
六、工程概况及招标最高限价:
1、工程概况:现拆卸原有旧货梯轿厢设备,在原址重新设计并安装电梯轿厢设备,并对电梯施工时破损的装饰面进行修缮。具体施工范围和内容,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50.8万元,工期为90个日历天。
七、资金来源:学校预算资金
八、报名方式: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2018年7月23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通知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邮件主题“报名-汕头大学12号公共楼梯间安装电梯【货梯】项目”。为避免遗漏,请发送电邮后再电话确认。
2、以邮件附件方式附报名表(详见附件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资质证书;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扫描件。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上述原件查验。
届时,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7日09:00时至15:00时,递交到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本项目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其它形式(包括电报、传真、邮件、邮寄等)的投标均为无效投标。
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文东401-1室),邮编:515063。
联系人:徐老师、陈老师 电 话:0754-86502988、86502491
传 真: 0754-82903697 邮 箱: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7日15:00时。
开标时间:2018年8月7日15:00时;开标地点:汕头大学行西W405会议室。
十、报名企业资质要求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合法经营。
2、投标人持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资质B级以上(含B级)证书。
3、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若投标人不具备以上专业工程资质的,则应将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接,投标文件内须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分包意向书。
4、投标人必须负责电梯通过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并办妥相关验收使用手续。
5、投标人(含项目负责人)最近3年内在汕头大学承包的工程施工任务未有不良记录。
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十一、资格审核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由建设单位成立的评标小组负责对各参投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及确定正式投标人。
十二、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及《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依据,但可能影响投标申请人的选择结果。
2、资格审核合格条件的所有要求条件(见第十条)及证明材料(需原件核查的资料见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按照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申请人填写的内容、所报数据和材料均需真实且在报名截止期前递交。招标人只认可经原件核对的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的资料或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完备资料的,招标人将否认其有效性,由此导致该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该投标申请人自负。如提供不真实材料、弄虚作假,经招标人发现或被投诉且经评标小组证实确认,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三、本公告在汕头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stu.edu.cn/)招标专栏和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www.gdcic.net/GdcicIms/)招标信息栏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上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在投标报名后,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在正式开标前或开标后经举报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由此引起建设单位一切损失及相关影响的责任。
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8年7月18日
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及《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2:汕头大学12号公共楼梯间安装电梯【货梯】项目施工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