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5〕23号),现对个别公示期后须变更成果名称及成果主要完成人的推荐成果进行补充公示,详细信息如下:
推荐序号 | 推荐单位 | 成果名称 | 成果第一完成人姓名 | 成果主要完成人 | 成果主要完成单位 | 获校级教学成果奖等级 |
00004 | 医学院 | 融合接轨-慕课出海:医学教育全球输出路径的探索与实践 | 胡忠 | 杨苗、刘淑慧、罗敏洁、林艳、辛岗、林常敏、郑少燕、夏欧东、马志达 | 汕头大学医学院 | 特等奖 |
公示期自2025年9月26日至9月30日上午10点。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成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研科反映,联系电话:86502736,邮箱:o_jwc@stu.edu.cn。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教务处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