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5〕23号),我校可从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项目中限额推荐6项成果参评2025年全省优秀教学成果奖项目申报。根据2021、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评审结果,拟推荐《“粤港联合、AI赋能”眼科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体系的探索与实践》等6项成果参加全省优秀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申报评选。现将拟推荐成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9月17日至9月2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成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联系电话:86503975,邮箱:xiaohuazheng@stu.edu.cn。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附件:汕头大学推荐2025年全省优秀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评选项目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