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弘毅书院第一期启智· 读书会(总第五期)在书院407无形学斋举行。李守良副教授领读,弘毅书院副院长王风奇、法学及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研究生30余人参加。
李守良老师向大家介绍了本期读书会的流程以及期望,每位与会同学要仔细阅读《乡土中国》,带着问题意识去读书,分享的同学应该要从书本中有所延伸,勿照本宣科。活动分为分享环节与讨论环节,在讨论中所有同学要积极提问或分享自己的观点,进行思想的碰撞。
孙焱、陈梓琦、卫琳云、秦建超、段琴五位同学分别就《乡土中国》中不同章节向大家分享了自己的感悟、观点并延伸到我国法制史内容、当今社会现状、与西方国家比较等方面,提出了思考问题希望与所有同学讨论。
分享结束后,李寿良老师进行了点评并提出了“如何理解费孝通的‘婚姻制度’”。经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中的“婚姻不是为了性,也不是为了感情”,从而得出费孝通先生笔下的婚姻制度实际上就是生育制度的结论,是为了维系家族血统的纯正。接着,大家就“男女有别”、“血缘和地缘”、“礼治秩序”、“家族”、“无诉”等方面的相关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从追溯“男女有别”背后的原因串联起传统社会的“血缘”与“家族制度”,得出归根结底传统社会的“男女有别”是为了维系家族血统的纯正及家族的稳定的观点。有问到自宋以来好诉之风盛行,为何书中描述乡土社会是无诉的?有答到,古代社会真是无诉吗?古代一方官员通常是集政治、司法职能与一身,为了避免百姓频繁诉讼而官员应接不暇,“无诉”一般是士大夫挂在嘴边的官方说教,与社会实践可能是相脱节的。有学生提到中西方社会传统、法律制度的不同,老师也借此向大家建议无论读书还是写论文,做比较时要看是否可以比较,可以思考为何以这两者比较,不能胡乱比较。读书会上同学们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李守良老师针对同学们的提问、讨论进行了评析、补充和答疑,时间悄然而逝,结束时大家都意犹未尽,期待下次读书会能更加精彩,让每位同学能在读书会中真正有所收获。
李守良老师高度肯定了同学们沉下心阅读并参与读书会的热情。同学们也纷纷表示,读书会给大家提供了一起分享思考和见解的宝贵机会。本次读书会同时也充分展现了法学同社会学与人类学之间的激烈碰撞与融会贯通,并为志趣相投的同学们提供了一个阅读思考、互相交流的开放平台。
(弘毅书院 法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