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党员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6月5日,机关党委、文学院党委、法学院党委联合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讲座及开展警示教育。文学院党委书记李浩涛主持会议,法学院院长邓剑光教授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理解与适用》为题讲授专题讲座。机关党委党员、文学院党委教师党员、法学院党委教师党员参会。
邓剑光深入分析了《条例》,从四个方面引领全体党员读懂《条例》:从宏观角度,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去理解与把握《条例》;从微观角度,要明确党纪的定义和约束对象及党员身份与党性的第一位,以此作为理解《条例》的前提;同时,要精准把握文本问题、修改类型和党纪更高更严更实的三个方向发展,认真学习本次《条例》的修订内容;督促各位党员认真学习,从严执政,确保《条例》贯彻落实,真正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邓剑光表示,在学习与实施党纪时,需要抓住两个关键词,一个是“自觉”,另一个是“自愿”,自觉遵守《条例》规定,自愿接受《条例》的约束,经常自我反省,做到“心中有敬畏,时时在戒备”。
李浩涛总结并提出两点要求,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原原本本学习《条例》,推动党纪入脑入心;二是深化《条例》理解运用,结合实际情况学习、分析并利用《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随后,全体参会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以案说法,广大党员直观地感受到违纪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危害和后果。这种生动形象的教育方式,促使广大党员自觉遵守党纪,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切身理解并贯彻《条例》。
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讲座及警示教育的开展,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纪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有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撰稿:机关党委、文学院党委、法学院党委
摄影:由佳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