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桑浦山校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线上登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1




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加强校园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辆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优化校园环境,保障教学秩序,拟于2025年6月5日启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管理系统,启用后所有在校园行驶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需进行线上申请和审批,实现一车一码一标签和人车绑定管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线上申报对象

(一)教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指租住在桑浦山校区周转房的教职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和子女)

(二)附属学校、幼儿园学生家长;

(三)地震台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指居住在汕头地震台的工作人员配偶、父母、岳父母和子女)。

(四)驻桑浦山校区服务单位(物业、银行、超市、食堂、邮政、中国移动、施工单位等)工作人员;

(五)2025年10月31日前已购买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桑浦山校区学生。

上述第(一)至(三)类以家庭为单位限申请登记一辆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第(四)至(五)类以个人为单位限申请登记一辆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

二、线上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为2025年652025年10月31日。使用人需通过微信汕头大学服务号(或访问申请填报网址:https://parking.stu.edu.cn/motorcycle/appl/)提交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基本信息,包括车主姓名、单位、车辆类别、车辆照片、车牌号(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联系电话、标签卡号、授权一卡通或身份证、通行期限等。

(二)学生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由各学院辅导员审,其他人员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由学校相关业务部门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审,保卫处审批。

(三)车辆申请通过后,申请人带车辆于每周一、二、四下午上班时间到校卫队监控中心(地址:校训碑前)领取校园通行标签。领取标签后,将其贴于车辆扶把中央前,作为进出校园的辅助标志。

三、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需对申请登记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内容及相关证明资料真实、准确。必须做到信息完整无误,严禁遗漏或弄虚作假。对于弄虚作假者,将依据汕头大学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并禁止该车辆进入校园。

(二)系统已设定各单位负责人、学院辅导员为车辆信息的审核人。如需调整教职工、学生车辆信息审核人,请通过电子邮件向保卫处(o_bwk@stu.edu.cn)申请变更。

(三)学生毕业离校后,其登记的车辆通行权限将自动取消。

(四)教职工离职或人事关系不再属于汕头大学的,在学校批准离校次月起取消其登记的车辆通行权限。

(五)校内服务单位、合作/协作单位,合同期结束时自动取消车辆通行权限。

(六)2025年111日起,桑浦山校区校门非机动车门禁系统启用人脸识别,未线上登记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将无法进出校门。学校将定期对未线上登记、无贴校园通行标签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

四、咨询方式

(一)咨询电话:86503436、86502811

(二)电子邮箱:o_bwk@stu.edu.cn

(三)联系人:梁怀敏 18923962566

蔡坤双 13531164874

 

附件电动自行车到汕头市交警办理注册登记须知

 

 

保卫处  

                                2025年10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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