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知行书院宿生考评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7-03-27

汕头大学知行书院宿生考评细则(试行)

 

一、  总则

为加强书院管理,引导和激励宿生积极参与书院各项活动与建设,促使宿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积极正向的书院氛围,特制定本细则。

二、  实施办法

(一) 知行书院宿生考评工作由书院副院长、辅导员、学生自主管理与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自管中心”)共同负责。

(二) 知行书院学生自管中心成员包括知行导生和宿生代表。自管中心下设考评部门,正常学期按照月份对宿生行为进行分数统计,向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报送宿生考评情况。

(三) 每位宿生以一个学期为考评单位,每学期基准分为100分。学期结束,分数复位至基准分。考评情况是每位宿生第二年申请书院宿位的重要依据,也将作为书院各类评优选拔的参考。

(四) 考评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和公开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打击报复;若有此类现象发生,将严肃处理。

(五) 知行书院要求每位宿生严格遵守《汕头大学学生手册》、《汕头大学学生宿舍规章》等各项规定或条例,遵守《汕头大学知行书院宿生文明公约》,并做到知行三个一:即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社区活动,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书院特色活动,每学期至少一门书院推荐的课程。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者,需提前向自管中心提交凭证和申请表,通过审核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免除相关要求。

(六) 宿生如违反以下规定或条例,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并对基准分进行不同程度扣分。分数低于80分者,将会收到提醒或约谈通知;低于70分者,书院将进行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勒令其搬离书院。

1、违反以下条例者,一次扣除10分:

(1)  未经书院批准,私自在外长期租房住宿,私自调换宿舍、床位;

(2)  未经书院批准,擅自留宿非本单间成员(留宿异性或校外访客者同时给予记过处分并劝离知行书院);

(3)  私自更改房屋结构、电路等,破坏原有功能设备(包括阳台护栏、墙体、书架等构件);

(4)  在宿舍内任意张贴或使用永久粘贴物、污损墙体或家具门窗等不可修复行为;

(5)  经警告提醒后仍饲养宠物;

(6)  未经他人同意,擅用他人物品并造成恶劣影响;

(7)  随意挪移书院公共设备、消防设施或其他公共物品;

(8)  随意堆放私人杂物,堵塞消防通道或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

(9)  破坏公共秩序,在书院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攀爬围栏、高空掷物等;

(10)随意将垃圾扔进下水道,导致下水道堵塞或造成其他恶劣影响。

2、违反以下条例者,一次扣除5分:

(1)  在书院内抽烟;

(2)  在公共区域(如自助餐饮区台面、走廊、楼道、电梯口等地方)随意摆放私人物品(如厨具、餐具、衣物、拖把等);

(3)  乱扔垃圾,影响书院公共区域(如电梯口、楼道、走廊、阳台、自助餐饮区等)卫生状况;

(4)  休息时间(23:30-07:00; 12:30-14:00)进行高声喧哗、播放音响、练习乐器等滋扰他人的行为;

(5)  在自助餐饮区内进行爆炒等高油烟的烹饪行为;

(6)  在非餐饮区进行烹饪、打火锅等行为;

(7)  不按规定使用自助餐饮区的电磁炉、微波炉和冰箱等公共物品并造成遗失、损坏等情况;

(8)  未经批准,在公共区域内(活动室、自助餐饮区、露台等)开展集体活动滋扰他人;

(9)  在宿舍阳台外、公共区域等非晾晒区进行乱挂乱晒行为;

(10)未经允许,私自进入10层及以上区域;

(11)未经批准在书院内摆卖物品、张贴或派发广告宣传单等商业行为;

(12)每月晚归(超过23:30)累计超过10次(含10次);

(13)宿舍环境卫生抽查不合格者,视区域和管理责任扣除单间宿生,或全体宿生,或值日生分数。宿舍卫生评判标准见自管中心的卫生管理条例。

(七) “知行三个一”具体内容:

(1)  社区活动主要是指由导生、导生会、团支部、学生会等社团、兴趣小组发起的联谊或其他主题活动,包括十大歌手、迎新晚会、新年派对、辩论赛、运动会、美食节、女生节、读书分享会、主题沙龙、导师交流活动等各种类型的文娱体活动;

(2)  书院特色活动主要是指经由书院正式发文公告的讲座、拓展、培训、研讨等活动;

(3)  书院推荐的课程是指书院未来开设的,或合作其他单位开设的各类课程,具体情况将于每学期末进行公告说明。

三、  本细则由知行书院负责修订实施,最终解释权归知行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