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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广东省监委驻汕头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简称监察专员办),纪委与监察专员办合署办公,是学校的专责监督机构,在学校党委和广东省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等党纪国法履职尽责。

纪委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完善学校监督机制。

监察专员办的职能是监督、调查、处置,根据广东省监委授权,按照管理权限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督,依法进行调查、处置,提出监察建议。

纪检监察室是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的日常办事机构,按照党章、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在全校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职责。下设案管综合科、监督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