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来源: 日期:2023-12-01
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当履行报告制度,报告所办事宜与本人的关系、时间、地点、邀请对象的范围及规模、有关承诺等。报告经本人签字,送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署相关意见后,报送学校纪检监察室。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送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签署意见。
附件-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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