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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发布时间:2021-03-22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在2020年12月4日,我们将迎来第七个国家宪法日!

很多人都知道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也知道它非常重要。但是,很多人同时也觉得宪法距离我们的生活太过遥远了,不如民法,刑法更贴近我们的生活。其实,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在宪法的保护之下,原来宪法离我们的生活那么近!

(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

一、出生

即使那时的我们身体很小,也不会说话,但早在我们出生的这一刻,宪法就已经开始保护我们了。

宪法第二章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四十九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二、成年

18周岁那年,我们获得了人生中一个很重要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作为成年人的我们,也要开始独立地为自己的行为而负责了。从这一刻开始,虽然我们可能还没有独立而稳定的生活来源,但从宪法上来讲,父母已经可以不用再供养我们的生活了。

宪法第二章

【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四十九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三、参军

上大学后,可能你们寝室里的某位“好兄弟”填写了应征入伍的申请,光荣的参军去了,而学校也会为他保留两年的学籍。没有应征入伍的同学,也都会有一本《兵役登记证》,因为宪法规定依法服兵役或者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一位公民的光荣义务呀。

宪法第二章

【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四、工作

毕业后的我们,找工作成了头等大事。招聘会上各式各样的公司,给了我们很多自主选择的机会。获得心仪的offer后,我们开始辛勤劳动,独立打拼。但与此同时,宪法也在为我们的工作保驾护航!女性就业被歧视?公司不许我们休假?在宪法面前这些都不被允许!

宪法第二章

【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五、纳税

当然,在积极工作的同时,我们也需要依法纳税哦!

宪法第三章

【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六、结婚

工作有了着落,接下来就该考虑婚姻大事啦。和心仪的她一起步入婚姻的殿堂。不久之后,你们生了一个可爱的宝宝,而此时的你,左手是一生的伴侣,右手是为你奉献了一辈子的爸妈,肩上还背着一个胖娃娃,你觉得生活是如此的幸福,而幸福的背后离不开宪法的默默保护!

宪法第二章

【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七、退休

工作了大半辈子,总算可以清闲下来了。

宪法第二章

【第四十四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第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可想而知,宪法的地位是多么的神圣不可侵犯。然而,它又是这么的亲民,这么地爱护我们,就像那时刻呵护着我们的阳光。

修远书院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