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关于召开汕头大学修远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修远书院全体学生:
根据《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汕头大学学生会章程》和《汕头大学修远书院学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经院党总支同意,拟定于2018年10月下旬召开汕头大学修远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任务
总结过去,回顾汕头大学修远书院第一届学生会取得的成绩;选举产生新一届汕头大学修远书院学生会主席、委员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学生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引导和动员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勇于实践,锐意创新,争做合格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贯彻落实共青团改革以及学联学生会改革等文件精神,响应“灯塔工程--广东青年大学生思想引领行动方案”,号召书院全体学生务本明志,修身致远,为书院建设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第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通过《汕头大学修远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3、选举产生修远书院第二届学生会委员会;
4、选举产生修远书院第二届学生会主席。
三、大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2018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大会代表人数、条件和产生办法
1、代表人数
正式代表60名。
2、代表资格条件
(1)本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3、代表产生办法
各宿舍片区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民主选举产生学代会代表,由学代会筹备组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代表资格,代表选举推荐工作将于10月15日完成。
五、修远书院第二届学生会委员会的人数、条件和产生办法
1、委员人数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第二届学生会委员会共设委员7名,根据差额率不低于20%的原则,拟提名9名委员候选人,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委员候选人条件
除必须具备代表条件以及《汕头大学学生干部条例》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热心学生会工作,工作认真,作风踏实,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品学兼优,能密切联系群众,在书院中能起模范作用,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议事能力。
3、委员产生办法
面向全院选拔,各竞选者资格由学代会筹备工作组组织考核,报院党总支审核同意后,提交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委员报名方式
参选者应于10月14日18:00前将《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见附表1)电子版发送至书院团委邮箱o_xysytw@stu.edu.cn。
5、学生会主席选拔办法
(1)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学生会设主席1名。主席预备人选需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2)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面向全院公开招募,符合委员候选人条件的本院学生均可报名参选;由学代会筹备工作组组织考核,并报院党总支审核同意后,提交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
(3)参选者应于10月14日18:00前将《主席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见附表2)电子版发送至书院团委邮箱o_xysytw@stu.edu.cn。
本次学代会的召开,是我院全体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社区要以此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动员和带领全院学生为书院的建设和发展多干实事,多作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学代会的召开!
共青团汕头大学修远书院委员会
汕头大学修远书院学生会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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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汕头大学修远书院学生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docx
附件2:汕头大学修远书院学生会第二届委员会主席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