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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远书院党总支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宪法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7

 为加强修远书院学生对国家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切实把学习贯彻国家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粤教策函〔2018〕50号)和《汕头大学党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的要求,修远书院党总支决定开展系列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体党员、积极分子和学生干部要深刻认识宪法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中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在学习生活中自觉践行爱国奋斗精神,做宪法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传播者、实践者,努力学习新的知识和本领,勇于开拓创新,做新时代的有为青年!

二、活动对象

    修远书院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团干、导生、学生会骨干、青协理事会及宣传团队骨干。

三、活动内容

    1.大学习:集中学习宪法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

    2.大讨论:各学生骨干围绕如何做新时代有为青年、如何做一名学生骨干、如何发挥榜样和带动作用以及如何为书院发展贡献力量等议题进行分组研讨、交流、汇报。

    3.大调研: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前往中国著名侨乡、国家历史文化名村——澄海隆都镇前美村考察历史文化载体,深入基层考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就,增强民族自豪感和爱国主义精神。

四、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8日下午至9日上午

五、活动地点

    书院党团活动室、澄海区隆都镇前美村

    请全体人员高度重视,认真准时参与相关学习和活动!

汕头大学修远书院党总支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