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共青团汕头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08 点击数:

化学化工学院各团总支、团支部:

经请示化学化工学院党委和校团委同意,我委拟于202369日召开共青团汕头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主要任务:讨论部署新一届团委工作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选举产生共青团汕头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第一届委员会。

二、大会的时间、地点

大会时间:2023年69日(星期五) 20:00

大会地点:汕头大学图书馆报告厅

三、大会主要议程

选举产生共青团汕头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第一届委员会。

四、大会规模、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

大会规模:我院现有团员668名,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结合我院实际,共青团汕头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拟定为80名。

代表条件:(1)有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而且是共青团员中的优秀分子;(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起到表率作用。

代表产生办法:(1)按照《团章》规定,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的产生应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广泛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2)代表候选人的产生要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20%。出席共青团汕头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团的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代表产生程序:(1)各团支部根据名额分配及构成要求,组织团员酝酿提名,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2)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后,由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选举;(3)选出的代表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五、共青团汕头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第一届委员会组成方案

共青团汕头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第一届委员会拟设委员9名,其中,书记1名(空缺),专职副书记3名,教师兼职副书记1名,学生兼职副书记2名。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37.5%。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共青团汕头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召开,是我院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团组织要以此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总结团的工作经验,动员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我院共青团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事业多干实事、多作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共青团汕头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召开!


共青团汕头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68



汕头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