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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

发布日期:2026-01-26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省属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广东省首家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验示范校,也是全球唯一一所由私人基金会——李嘉诚基金会持续资助的公立大学。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52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13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个;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5个(临床医学、化学、海洋科学、数学、滨海智慧城市交叉学科)。学校持续扩大国际影响力,多次入围世界权威大学排行榜,连续进入泰晤士高等教育相关排名,2026年世界大学排名中居中国内地高校并列第71位;1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行列。

化学化工学院成立于2022年7月,其前身为1984年设立的汕头大学化学系。学院现设有化学、工业催化、应用化学三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材料与化工一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化学(进入ESI全球前5.2‰)、环境科学、材料科学分别于2012年、2021年和2023年进入ESI全球前1%行列。其中,化学与材料学科被列为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及“冲补强”提升计划重点建设学科。学院建有广东省有序结构材料的制备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粤港有序结构材料的制备与应用联合实验室等多个科研平台,在有序结构材料、光电功能材料与器件、能源转换与存储等领域已形成具有特色的研究方向。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8名,未来三年计划扩充至约80人。目前较多科研教学岗位虚位以待,诚挚邀请海内外优秀学者加盟。学校将为人才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安家补贴、科研启动经费以及充足的实验室空间等全方位保障。

一、招聘学科方向及岗位

学科方向: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

岗位类型:教学型教授、科研教学型教授、科研教学型副教授、科研教学型讲师。

二、招聘岗位及薪资待遇要求

人才计划: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可申请我校相应系列及层级的人才计划。不同人才层次要求及待遇如下:

(一)“汕头大学卓越人才计划A系列”招聘条件及待遇(单位:万元)

人才层次

基础年薪

房屋补贴费

科研启动经费

搬迁费

顶尖人才

达到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人文社科一级教授及相当层次人才选拔标准的高层次人才。

300+

面议

面议

5

杰出人才

达到国家级人才A类选拔标准,具有国际影响力、具有前瞻战略构想和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建立创新团队和培养青年人才,能够带领学科或前沿领域赶超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顶级专家。

150-180

300

实验:600-2000

理论:300

5

领军人才

达到国家级人才B类选拔标准,具有杰出研究和创新能力,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高水平科研或教学业绩能够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破性、标志性成果的知名专家。

85-100

150

实验:300-1000

理论:150

5

拔尖人才

达到省部级人才A类选拔标准,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已取得突出业绩成果或从事开创性前沿研究项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层次人才。

70

75

实验:150

理论:75

5

优秀人才

达到省部级人才B类选拔标准,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取得突出科研、教学成果的高层次人才。

55

50

实验:100

理论:50

5

国家和省部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可入选汕头大学卓越人才计划A系列高层次人才。

依托我单位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人才且入选,可直接聘为我校卓越A系列领军人才,且根据有关规定,省、市、单位将按入选人才实际情况提供优渥的配套资助。申报基本条件要求如下:

1. 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3. 具有博士学位;

3.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申报当年截止之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4.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二)未入选卓越人才A计划的招聘条件及待遇(万元)

人才层次

入选条件

年收入

(最高)

房屋

补贴

科研启动经费

搬迁费

教学型

教授

达到汕头大学职称评审办法中理工类教学型教授条件。热爱教学,具有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教育教学效果好,在奖学奖、教育教学改革、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51

40+

实验: 80

理论: 50

5

科研教学型教授

达到汕头大学职称评审办法中理工类科研教学型教授条件。主持1项国家级重点项目,或主持2项以上国家级项目,或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且校外各类科研教研项目累计到校经费(含科技成果转化)260万元以上;以通讯作者发表过本专业顶刊;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科研教学型副教授

优秀青年人才,已取得突出的工作业绩,展现出较大发展潜力,评聘为副教授或讲师,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8

35

实验: 50

理论:25

5

科研教学型讲师

35

30

实验: 25

理论: 15

5


三、应聘方式与材料要求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长期有效。

(二)报名方式:提供以下报名材料,所有材料打包并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到汕头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邮箱(o_chem@stu.edu.cn)。

1. 个人简历,包括完整的教育工作经历,代表性论文和项目

2. 身份证

3. 学历学位证书

(三)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0754-8650 3793

(四)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化学化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