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将至!一起来学习!

作者: 时间:2024-04-22 点击数:

2024年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10周年,2024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近日面向全社会发布2024年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保密公益宣传片、海报、保密宣传教育微视频倡导大家增强保密意识。

 

保守国家秘密 维护国家安全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月27日第八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是《保密法》自2010年修订后的第二次修订,全面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加体现法治精神,更加适应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

 

什么是国家秘密

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包括哪些

《保密法》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什么是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就是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实现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

 

为什么说保密工作人人有责

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这在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和《保密法》中有明确规定。

其中,《保密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都有保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这表明所有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没有任何例外。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

 

在日常生活中

我们该如何防范失泄密?

 

 

 

 

 

 

 

资料来源:国家保密局

初审|尤晓璇 复审|陈逸雯 终审|卢桌彬

汕头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