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启用校园车辆进出管理系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0

学校各部门:

为提高两校区车辆进出智能化管理效能,在网络与信息中心的支持下,对桑浦山校区和东海岸校区的车辆门禁系统进行整合,集成为汕头大学校园车辆进出管理系统,拟于2024101日正式启用,启用后新增和变更车辆可进行线上申请和审批,实现方便快捷和系统自动识别、分类管理功能。具体通知如下:

一、线上申报对象

(一)教职工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车主为汕头大学教职工的小型轿车。

(二)教职工配偶或子女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车主为居住在桑浦山校区内周转房的教职工配偶或子女的小型轿车。

(三)校内服务单位车辆:校内商户、工作地点设在校内的外单位车辆,包括地震台、物业公司、食堂、超市、银行、中国移动、施工单位等。

(四)合作/协作单位车辆:长期合作、协作单位个人的车辆(以签订的合作、协作协议及购销合同为准)

二、线上申报流程

(一)2024101日后,教职工或车辆使用人需申请或变更车辆通行权限的,可登陆微信汕头大学服务号(或申请填报网址 https://parking.stu.edu.cn/parking/appl/),按照指引填写车辆基本信息,上传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所需复印件,或将交管12123APP备案的驾驶证、行驶证的截图上传。驾驶证有效期为长期的,截至日期填写变更准驾车型换证日期。

1.教职工车辆通行期限以驾驶证审验有效期、机动车检验有效期的最先到期时间为止,在两校区通行,最长不超过五年。

每位教职工可登记一辆属于本人或家庭成员所有的机动车。租住在桑浦山校区周转房的教职工配偶或子女可以登记一辆机动车通行权限。

2.校内服务单位、合作/协作单位车辆通行期限以申请人驾驶证审验有效期、机动车检验有效期的最先到期时间为止,在所服务校区通行,最长不超过合同/协议期限。每位员工限登记一辆属于本人或家庭成员所有的机动车。

(二)教职工车辆申报信息由单位负责人审核,保卫处审批确定校园通行期限。

(三)校内商户、合作协作单位个人、维保、施工等车辆申报信息由学校相关业务部门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保卫处审批确定校园通行期限。

三、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对车辆登记信息认真审核,内容及相关证明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做到:不遗漏、不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者将依照汕头大学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并禁止该车辆进入校园。

(二)自2023年桑浦山校区车辆门禁系统重启以来,人员车辆变化较大,因此,需对原申请登记车辆进行核对,对已离校人员的车辆取消通行权限。各单位已登记车辆人员信息将通过邮件发送各单位办公室邮箱,请各单位在930日前完成信息核对,并反馈给保卫处梁怀敏老师(邮箱:o_bwk@stu.edu.cn),以免造成教职工进入校园的不便。

(三)系统已设置各位单位正职负责人为教职工车辆信息的审核人。各单位如需调整教职工车辆信息审核人的,发邮件向保卫处(o_bwk@stu.edu.cn)办理变更。

(四)车辆校园通行权限期满时,请登录系统重新提交驾驶证审验、机动车检验资料办理延期。

(五)教职工离职或人事关系不在汕头大学的,在学校批准离校次月起取消其名下、配偶或子女的机动车通行权限。

四、咨询方式

(一)咨询电话:8650343686502811

(二)电子邮箱:o_bwk@stu.edu.cn

(三)联系人:梁怀敏 18923962566

         蔡坤双 13531164874

 

特此通知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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