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6-19
全校毕业生:
为确保2020年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顺利进行,请需办理户口迁移(入学时户口有迁来汕大)的毕业生,即日起可带本人身份证到保卫处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6月19日起凭《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自行到鮀浦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手续时,需先确定本人户籍回迁的落户地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回原籍者需提供材料
二、户口迁到录取学校者需提供材料
三、户口迁到工作单位者需提供材料
四、注意事项
五、温馨提示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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