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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源书院举办“做宪法守护者”宪法日签名活动

发布时间:2018-12-08

    2018124日,我国迎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响应国家宪法日,增强学生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学生“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思源书院于124日在书院一楼举行做宪法守护者宪法日签名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我国国家领导核心力量和指导思想、国体、政体、国家大政方针以及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对于宪法,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宪法精神告诉我们,宪法是人民给政府订立的契约,它是人民用来规范约束政府权利,防止政府权利滥用,其核心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法。

    在本次签名活动中,我们对同学们进行了随机采访,了解大家对于宪法的看法。16机电梁同学讲到“宪法是国家基本法,我国是法制国家,以宪法立国。学习宪法帮助我们维护国家主权,做好国家主人翁。像在“台湾金马奖事件”中,将台湾称为国家明显是破坏我国主权的行为,如果对宪法了解不深,有时候是很难发现这种行为的。”

    通过采访我们发现同学们对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以及宪法学习的意义都有一定的认识与了解。在宪法学习的过程中,除了了解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我们更应关注到宪法的核心价值——宪法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关系。宪法的实质是对人及其权利的保障,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正是由于它的法律地位,宪法历来被称为是人权的保障书。人权的实现和保障——无论是人权原则、内容及实现途径,都要依据宪法做出规定。可以说,人权与宪法是相伴相随、密不可分的。

    作为大学生,同学们应该充分珍惜和利用我们大学这个良好的平台去更好地学习和丰富自己法律知识,深入解读宪法精神,为个人科学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自身加强了法律意识同时,也应向身边的人传播宪法精神,让更多人懂得法律,认识法律,更好地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只有个人的宪法意识得到加强,才能服务于社会,让社会更科学地发展,让社会变得更加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