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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汕头大学思源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31

思源书院全体宿生:

经请示书院党总支同意,思源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拟于2018年6月中旬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任务:

回顾和总结思源书院第二届学生会执委会成立以来的工作,选举产生汕头大学思源书院第三届学生会执委。部署和确定今后的工作任务和思路,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职能,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科学发展观,动员和带领全院学生投身书院、学校的改革和建设,刻苦学习,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奋发成才,为培养成为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新世纪人才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的议程:

1、听取和审议汕头大学思源书院第二届学生执委会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

2、审议并通过《汕头大学思源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3、选举产生汕头大学思源书院学生会第三届执委会成员。                                      

三、学生代表的人数、条件及产生办法:  

1、代表人数:80人,按思源书院总人数10%的比例确定代表人数。选出的代表作为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2、代表条件:必须是思源书院的宿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能密切联系群众,在本职岗位上起模范带头作用,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议事能力。

3、产生办法:各社区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社区会议选举产生。 各社区代表推选工作应于6月8日之前完成,经社区会议推选出的代表请在6月8日前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     

四、第三届学生会委员会成员及主席的人数、条件、产生办法及报名方式

1、汕头大学思源书院第三届学生会委员会拟设委员9名,由本次学代会选举产生。

2、委员候选人条件:除必须具备代表条件以及《汕头大学学生干部条例》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热心学生会工作,作风踏实,工作认真,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能胜任学生会某一部门部长及以上的工作。品学兼优,能密切联系群众,在书院中能起先锋模范作用。

3、委员产生办法:面向全院同学选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由学代会筹备组组织考核后,报院党总支审批同意后,提交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4、主席产生办法:

1)学生会设立主席1名,副主席2名。

2)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面向全院公开选拔,符合委员候选人条件的本院学生均可报名参选;由学代会筹备组组织考核,并报院党总支审批同意后,提交学代会选举产生。

5、报名方式: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有志于学生会工作的同学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

学生代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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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委会候选人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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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思源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是我院全体宿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社区要以此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动员和带领广大青年学生,为建设良好的院风、学风和校风,培养高素质的新世纪人才作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汕头大学思源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

 

 

思源书院学生会第三次学代会筹备组

○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